纳税人注意了,3月开始,国家可能又要给你“退钱”了!
来源:www.sxkxcw.com | 更新时间:2022/3/23 17:03: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办理,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30日。
今年之所以推出预约办税服务,主要是为了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按照往年的经验,个税汇算启动后,很多人都赶在头一两个星期内办理,导致系统承载压力过大、数据载入速度缓慢。今年为了避免出现这一情况,所以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为的是对3月1日到3月15日的申报人数进行合理分流。
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员还提醒,如果不需要操作预约办税服务,在3月1日汇算正式开始前,纳税人也可以提前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做一些汇算准备工作。
具体操作方面,可以在APP首页点击进入专题页,点击汇算准备,看看自己的收入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银行卡信息都是否准确,尤其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首先点击查看年份要选择2021年度,查看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比如子女教育信息、赡养老人信息,继续教育信息、还有住房租金或者是住房贷款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及时进行补充完整。
事实上,个税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其中,纳税人需要汇总的收入包括该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在计算方法上,年度汇算是根据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最终计算出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在办理年度汇算时,总体可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包括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情况。
据了解,此次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
不过,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若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并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3月之后,记得上个税APP申报查看自己能够退多少钱吧!